四川中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無鹵阻燃可再生聚酯產業化開發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根據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 第4號)相關規定,現將四川中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無鹵阻燃可再生聚酯產業化開發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進行第二次公示。
一、 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無鹵阻燃可再生聚酯產業化開發項目
建設單位:四川中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四川省綿陽市高新區磨家鎮河北平武工業園現有廠區內,不新征用地。
建設內容和規模:四川中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擬在現有廠區內實施無鹵阻燃可再生聚酯產業化開發項目,形成新增年產無鹵阻燃可再生聚酯復合材料1萬噸的能力,外購廢舊塑料以及新料,通過添加助劑后,對塑料的耐韌性、耐沖擊強度、耐熱性、耐老化型等性質進行增強,能夠大幅度的提升廢舊塑料再生料的價值,實現增值。項目建成后將形成年產無鹵阻燃可再生聚酯10000噸、聚芳醚類改性復合材料1000t,高導熱LED用高分子復合材料9000t的生產能力。項目建成后,全廠產能不變,依然維持在20000t/a,項目不涉及塑料分選及清洗工序。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施工期不新增建筑物,僅對廠房進行適應性改造和裝修,以及相關設備的安裝調試。施工期廢氣主要包括施工機械及運載車輛尾氣、裝修廢氣、建材堆場及道路產生的少量揚塵,廢水主要為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噪聲主要來源于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等,固體廢物主要包括設備安裝過程產生廢包裝材料及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等。項目施工周期較短,在采取本次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類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處理,因此施工期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造粒以及檢測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大顆粒塑料破碎、均料、混料產生的粉塵,廢氣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后均能達標排放。通過預測,本項目廢氣中各污染物小時均值濃度均能滿足相應標準要求,項目不會對敏感保護目標造成明顯影響,因此,項目建成后不會改變評價范圍內的大氣環境功能,不會對評價范圍內的環境保護目標造成明顯不利影響。
(3)地表水環境影響:本項目建成后,廢水主要包括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生產廢水主要包括水環真空泵廢水和循環冷卻水池排水,均循環使用不外排。項目建成后全廠生活污水排放量12.5m3/d,排入廠區內現有的生活污水預處理設施處理,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永興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最終排入涪江。本項目位于永興污水處理廠收水范圍內,就水質、水量而言,本項目污水進入永興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是可行的。本項目建成后,廢水排放不會改變最終受納水體水質,最對受納水體的水環境影響較小。
(4)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為了盡量減輕對地下水的污染,本項目各類防滲區域均按照防滲技術要求采取了防滲措施,類比其他同類項目,本項目擬依托和采取的地下水防滲措施能夠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在認真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礎上,項目建設對當地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
(5)聲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通過采取隔聲、減振、加強設備維護、定期調試等措施處理后,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因此,本項目的建設對項目所在區域聲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區域聲環境功能。
(6)固體廢物影響分析:本項目建成后,固體廢物主要包括一般廢物和危險廢物。一般廢物中不合格產品、廢邊角料直接返回前端工序進行重新造粒,其他一般廢物均交由環衛部門處置。危險廢物主要包括設備維護產生的廢潤滑油、廢油棉布,廢氣處理產生的廢過濾棉,廢活性炭,水環真空泵廢水處理池浮油,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單位處置。環評要求在投產之前,需與相應危廢處置單位簽訂外委處置協議,確保各類危廢均由相關危廢單位妥善清運處置。本項目各類固體廢物去向明確,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
風險分析:本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簡單分析。通過物質危險性識別、生物安全危險性識別、環境風險事故分析,本次評價分別從儲存風險、運輸風險、火災爆炸風險、消防安全、環保設施等方面提出風險防范措施,通過加強企業環境風險管理措施以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能夠有效控制風險事故的發生。
環保措施技術經濟分析:本項目環保投資額26萬元人民幣,占本項目總投資的1.24%。對本項目擬采取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技術經濟論證的結果表明:本項目擬采取的廢水、地下水污染防治、廢氣、噪聲治理方案采用的都是一些通用、成熟和有效的方法;固體廢棄物去向明確,能得到妥善處置。因此,本項目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三、環境影響對策和措施要點
(1)廢水:本項目廢水排放總量0.5t/d,均為生活污水,本項目建成后全廠廢水排放總量為12.5t/d。
本項目生產廢水均循環使用,不外排。項目生活污水主要為廠區衛生間污水,依托廠區內已設置預處理設施對生活污水進行處理,現有的預處理設施能夠滿足本項目需求。氨氮和磷酸鹽濃度可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其余污染物可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要求。排入市政管網,排入永興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廢水最終排入涪江。
(2)地下水:地下水污染物主要為循環冷卻水沉淀池、水環真空泵廢水處理池、危險廢物暫存間等,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規定,分別屬于一般防滲區及簡單防滲區,按照其防滲技術要求設置了相應的防滲措施,可有效防止項目的建設對區域地下水環境的影響。
(3)廢氣: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造粒以及檢測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大顆粒塑料破碎、均料、混料產生的粉塵。
產線造粒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經真空收集+過濾棉+兩級活性炭處理后再經過15m高的排氣筒外排;機頭處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兩級活性炭處理后再經過15m高的排氣筒外排;檢測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經兩級活性炭處理后再經過15m高的排氣筒外排;大顆粒塑料破碎、均料、混料產生的粉塵經旋風除塵器處理后再經過15m高的排氣筒外排。處理后廢氣污染物均可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要求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51/2377—2017)。
(4)噪聲:產噪設備主要為廠房內的生產設備等,廠區內現有的設備已采用選用低噪聲設備、隔聲等降噪措施,而針對新增的設備擬采取同樣的噪聲防治措施,項目廠界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5)固體廢物: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固廢主要包括一般廢物和危險廢物兩類。危險廢物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廢物返回前端工序進行重新造粒、交由環衛部門處置。
綜上所述,本項目生產過程中不可避免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等污染物,通過采取與之配套的環保措施,治理方案可行,各污染物排放指標均能達到相應的標準要求。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1)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園區規劃及環境功能規劃。
(2) 本項目對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達標排放。
(3) 本項目建成后不改變地區環境質量現狀。
五、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及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如想進一步了解項目和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可向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和其他相關補充信息,時間自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及寫信的方式聯系。聯系方式詳見后文。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 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的建設持何種態度?
(2) 您認為該項目運行中,建設方應該加強哪方面的管理?
(3) 您對環保部門審批該項目有何建議和要求?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及寫信等方式與項目建設方及評價方聯系。
(1)建設單位
單位名稱:四川中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黃總
聯系電話:0816-2209372
電子郵件:hjjstone@163.com
(2)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信息產業電子第十一設計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聯 系 人:王工
聯系電話:028-84390565
電子郵件:469385063@qq.com
八、公示時間
自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
中物材料PC項目(公示本)
公參意見表